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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知
请各系部、处室等部门组织在编在岗的从事教育三十年(累计)的教师申请并认真核查起始时间和有无间断时间,系部负责人签字后,于2016年6月10日前送校人事处汇总。
校人事处
2016年05月23日
链接:赣教师字〔2016〕10号< 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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